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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届江苏大学教学大赛
发布日期:2012-10-05   浏览次数:

 各学院(部):
        为进一步推进“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”,创建本科教学工作名校,强化本科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,营造浓郁的校园育人氛围,全面提升和充分展示我校广大教师的教学水平与教学风采,经研究决定,在全面总结往届校教师教学大赛成绩与经验的基础上,本学期举办“江苏大学第四届教师教学大赛”。大赛包括“课堂教学竞赛”和“实验教学竞赛”两部分,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        一、参赛对象
        (一)理论教学教师:各学院从事本科生理论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;
        (二)实验教学教师:各学院(部门)主要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(完成的实验教学工作量应占其总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上)。
        二、竞赛程序
        本次大赛分预赛、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。
        (一)预赛。由各系(实验室)组织,作为本学期的一项教研活动,预赛结果作为系(实验室)对教师年度教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。预赛成绩优秀者参加学院复赛;
        (二)复赛。由各学院组织,并按下达的分配名额(见附表)进行选拔,于10月10日前将参加决赛的教师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科;
        (三)学校成立“江苏大学第四届教学大赛评委会”,组织有关专家深入课堂(实验室),对各单位推荐人员的平时课堂教学(实验教学)、备课笔记(教案)、学生评价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,确定最终参加决赛人员的名单,于决赛前正式公布;
        (四)11月中旬正式进行全校决赛。决赛分四个组进行:即课堂教学竞赛的初级职称组、中级职称组、高级职称组和实验教学竞赛组;
        (五)各组均采用现场打分与平时考核评分相结合的办法,产生一等奖1名、二等奖3名、三等奖5名和优秀奖若干名。具体决赛时间、地点,评奖办法及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。
        三、奖励办法
        (一)凡参加决赛获奖的教师,学校将颁发获奖证书,并作为各级教学名师遴选、晋升职称、年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;
        (二)对在各组中获得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的教师,学校将给获奖者颁发一定数额的奖金,以资鼓励;
        (三)初级组获一等奖的教师,在综合考核达标的情况下,可提前一年破格申报讲师职务(不占单位指标)。


教务处  人事处  工会
2008年9月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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